中关村大数据产业联盟 线上参会管理办法

中关村大数据产业联盟

线上参会管理办法

为了便于联盟成员及其他相关方更方便、更充分的参与联盟的各项工作,现就通过“线上”方式举办和参与联盟各项工作提出如下管理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会议组织

1.1、允许联盟的各类管理活动和业务活动通过“线上”方式举办,但应得到联盟秘书处的批准。

1.2、线上活动的会议通知中应写明线上会议使用的会议工具、会议室号码、参会人员清单等线上会议的关键信息。

二、会议举办

2.1、现上会议参会人员应将自身名称修改为真实姓名并附加归属机构名称信息

2.2、会议主持人应该在会议开始的前5分钟内完成1次参会人员清单的截屏

2.3、如果会议软件有签到功能,可使用签到功能替代2.2中的参会人员清单截屏工作。

2.4、线上会议如果涉及投票动作,应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完成。投票邮件应由会议组织者发起,各投票方应以回复的方式完成投票,回复时应将联盟秘书处官方邮箱做为抄送方方为有效。

2.5、如果线上会议有投票功能,可使用投票功能替代2.4的相关要求。

三、会议归档

3.1、线上会议举办完成后,主办方应向秘书处提交:会议“参会人员列表/签到”截图、会议纪要、投票“邮件目录/投票结果”截图

3.2、联盟秘书处将对会议申请、参会情况、会议总结、投票结果进行归档管理。

本办法从2023年6月30日起施行,并由本联盟秘书处负责解释。


中关村大数据产业联盟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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